
一、活动开展情况
(一)总公司统筹推进专项检查
总公司组建26个专项检查组,由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任组长,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为组员。为保障检查客观公正,采用交叉检查模式,突破自查自纠局限,全面精准排查项目安全隐患。
检查期间,各检查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、规范及行业标准,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系统性排查。严格编制并提报安全隐患检查行动清单,确保工作留痕可溯。被检项目部对发现问题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形成“检查-整改-反馈”闭环管理。其中,任建民组、邱新源组、于福增组、薛波组、刘志峰组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严谨的工作态度,在检查中深度挖掘潜在安全隐患,表现突出。
菏泽、龙口、莱州、贵州、滨州、上海等分公司积极响应总公司号召,迅速行动,结合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、地域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,制定并上报个性化活动方案。其中,菏泽、龙口、莱州分公司活动组织较好。
二、活动开展情况
本次“安全隐患检查行动”,通过各检查组专业、细致的排查,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。
薛波组、任建民组、邱新源组、钟苏杭组共发现12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,主要集中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符合规范要求,具体表现为临边防护设施未按规定设置、施工脚手架作业层边缘与结构外表面距离大于150mm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况。
此外,检查组累计排查出282处一般隐患问题,其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、消防安全、高处作业吊篮等问题较为突出。临时用电方面,存在配电箱防护设施不完善、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,如配电箱箱门未锁闭、箱内违规存放易燃物品、电气连接不符合规范、配电线路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等;消防安全方面,气瓶使用安全距离不足、灭火器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;高处作业吊篮出现吊篮支架螺栓紧固不达标、作业结束后吊篮未按规定停放等现象。

三、取得的成效
各检查组严格履职,秉持“隐患即事故”理念,及时提交检查清单。被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挥监理职能,全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,12处违反强制性标准问题与282处一般隐患全部整改完毕,被检项目部均及时反馈整改报告。此次整改有效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,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项目顺利推进。
本次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不仅有效提升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,更为公司选拔优秀监理人才搭建平台。在“安全隐患检查行动”中,任建民组、邱新源组、于福增组、薛波组、刘志峰组等表现优异的检查组,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、丰富的实践经验与高度的责任心脱颖而出,充分展现公司监理团队的专业素养与职业精神,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
公司组织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营造了良好安全生产氛围,取得阶段性成果。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性、系统性工作,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要求项目监理部充分发挥监理作用,常态化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积极查找身边安全隐患,确保隐患早发现、早消除,向业主和社会交付品质卓越、安全可靠的精品工程,为烟台市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